2013/2/4

從本屆電影金馬獎風波:談臺灣電影文化中心的成立



       日前甫結束的第四十九屆電影金馬獎,因為臺灣本土電影的獲獎成績不盡人意,因而引發一陣,不論是該獎項是否停辦的政治口水戰,亦或是金馬獎該是地理區域性的、或是文化地域性的電影獎的定位討論。設若,將金馬獎視為是一項檢驗電影產業發展的指標,那麼,從金馬獎所引發的,臺灣內部對於電影產業發展現實與想像落差的焦慮,其實可以延伸思考到,長久以來規畫中、但一直未能落實的「臺灣電影文化中心」的設置,確實有加緊腳步的必要。

    臺灣電影,在1980年代起因諸多因素影響下,在商業市場開始萎之時, 郤出現「臺灣新電影」,繼而因為新電影以降的幾位電影導演及其作品受到國際影展矚目,呈現臺灣電影在國際上被視為重要的文化藝術成就,但是在產業市場上,發展低迷的反差現象。直到近期,新一代的電影工作者力圖振興電影產業,並且以商業市場為主要導向,製作出賣座的院線電影,回歸電影產業做為大眾娛樂文化、消費商品的層面。然而,消費市場能被普遍接受,因而創造成功票房的商業電影,與在屬性上強調電影做為「藝術創作形式」的電影獎的設置,未必能有交集;進一步說,多數電影獎項的設立,其目地都不在檢驗電影商業市場的成功與否,而是以電影在創作層面的成就,做為評判的標準;電影在商業的成就,原本自有市場票房機制做為驗證。

    多數以上院線做商業放映為目標的電影,不論採行獨立製片模式,或是製片公司主導計畫,其投資金額皆非一般影像創作者能負擔;亦即是,多數院線電影的製作,原本就是一件商業估算的結果。在商業成功的前提下,一部獲得資金拍攝的電影,能包含多少創作意圖與藝術成份,實在是電影作者以自身酬碼(過往的票房實績、獲獎紀錄等),和商業系統打交道的妥協結果。坦言之,臺灣電影曾經有過被視為在藝術成就上極高的電影作品,但其成就很難完全反映在電影做為商業的票房數字上,而當電影做為所謂文化創意產業,並且被奉為首要思維的現實下環境,電影的創作與藝術成份,自然只能打折扣,繼而犧牲部份「獲獎」的可能。固然,有為數不少的電影能兼顧電影藝術性與商業性的考量,但更多的電影,其實是被放置於電影形式光譜的兩端:做為一種商業目地的「商品」,亦或是做為一種創作意圖展現的「藝術」。

    綜合以上所述,便造成今日臺灣電影的焦慮:以金馬獎等電影獎項,做為衡量臺灣電影本體價值的指標;亦即獲獎與否,便是對臺灣電影本身的肯定與否。這對電影做為國家重要的文化與藝術表徵,以及電影工作者不論以商業為前提,或是創作為思索的努力付出,皆為一種不公的簡化指標方式。如果,能有專責的電影研究與典藏、教育與推廣機構,持續為臺灣電影建立除去商業價值以外,文化與藝術面向的肯定與論述,如此一來,當金馬獎(與其他電影獎)在逕行其專業的電影評審機制之時,臺灣電影獨自的文化藝術價值,也才能在專責機構的妥善思考下,有可長可久的脈絡被建立。更進一步地,以文化創意產業的思維來看,藝術創作做為核心,核心之外才是產業,電影研究典藏與教育推廣的專責機構,便是在照顧電影創作與文化的「核心」。如此一來,臺灣電影的總體發展,才有藝術創作與產業兩端,相輔相成的合理機制;更進一步看,臺灣電影的重要性,也會被多元的延伸,而不需僅仰賴電影獎的獲獎成績,做為對整體的判斷。

    國內現階段,除高等教育系統裡的影視相關科系,致力於以電影人才培育為目地的電影製作與教學研究外,僅有位於臺北市的「國家電影資料館」,勉強可視為是「國家級」的專門電影研究機構。然而,因為長期以來資源的不足,縱使在臺灣電影研究的範疇裡,已有許多累積,但在軟、硬體發展皆受限的現況下,仍有諸多力有未逮之處。新整併的文化部,在其組織架構下雖設有影視產業司與影視產業局,但其屬性主推電影做為產業,而非電影做為文化與藝術為主軸。期待文化部附屬的行政法人機構「臺灣電影文化中心」能早日落實設立,才能將一直以來,是為國家文化與藝術重要領域之一的臺灣電影,透過研究典藏、教育推廣等機制,建立更完整的論述,更進一步地做為,接續臺灣新電影之後,將臺灣電影文化,持續推向國際的基地。



陳斌全/英國倫敦大學國王學院(King's College)電影研究系博士候選人